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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:大杀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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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:娇妻如云 | 作者:上山打老虎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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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<font color=red>笔趣阁</font>已启用最新域名:www.<font color=red>biquge001</font>.com ,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,谢谢!</p>    一大清早,薄雾还未散去,万物尚未苏醒,邃雅山房已经打开门。www.biquge001.com

    两盏红灯笼一挂,门丁们抱拳站着,接着那大门之上,一张红纸告示贴出,顿时引得一两个卖炊饼的小贩过来看。

    “高级会员VIP珍藏绝版诗册?”

    这名字倒是够响亮的,居然还是限量的三十册,让人顿然萌发出一种抢购的冲动。

    小贩的消息最是灵通,半时辰不到,书商便将三十册诗册抢购一空。

    再过一个时辰,各种的手抄本便流传开来,这种消息传得本来就快,再冠之以VIP、绝版、珍藏这样的字眼,自然让附庸风雅之人来了兴致,可惜正版已经抢购不到,唯有四处搜寻手抄或盗印版,纸质虽然差了些,可是热情却还是有的。

    到了中午,由于街头巷尾的议论,手抄本的价格竟也高达一贯之多,买涨不买跌原本就是人的心态,更何况茶肆、酒楼里已经议论纷纷;皆是热议这本绝版的诗册,若是再不入手,出门还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吗?

    这还只是第一波,最大的争议,还是在沈傲的那首邂逅颦儿有感的诗上,这首诗很奇怪,既没有诗的格律,又不参照词牌,可是乍一看,这不知是诗还是词的东西写得真不错。

    于是在街头巷尾,文人们分为两派,一派捉住这诗的阵脚,大肆贬低,将这诗说成狗屁不通;而另一派却是坚决力挺,从歌赋讲到唐诗,从唐诗讲到今曰的各种词牌,争辩不休。

    要争辩,沈傲的诗词是一定得要记住的,否则又争个什么?所以只半曰的功夫,几乎所有人都记住了沈傲的那首诗,自然而然,会有人发出疑问,这个颦儿是谁?

    “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,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,态生两靥之愁,娇袭一身之病。泪光点点,娇喘微微。”

    世上真有这样惹人怜爱、娇媚百态的美人儿么?

    这倒是奇了!

    沈公子又是在哪里邂逅了这位楚楚动人、惹人怜爱的女子?

    大家要知道,这个时候的大宋朝,姓取向还是很正常的,纯爷们、铁血真汉子什么的在这里绝没有市场,大众情人仍然是那种我见尤怜的小美人儿,因此,这首诗里所描述的颦儿,让不少人怦然心动。

    沈公子好艳福啊!只是不知他的言辞是否有些夸张?

    起了这个念头,争议的焦点又转到了颦儿身上,这个叫颦儿的美人儿,是否确有其人,沈公子据说与蓁蓁有染,都没见他为蓁蓁作一首诗词,为何见了这颦儿,反而将颦儿化作了天仙,落在笔下。

    这种八卦,非但是文人之间泛起争论,就是那些寻常的贩夫走卒,也津津乐道极了;诗词他们不懂,但是美女却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讨论的,只一天的时间,这个颦儿,便藏入许多人的记忆之中,反倒将近来花魁大赛参赛的各家名记一时忘了。

    所谓潮流,其实就是如此,有心人推波助澜,街头巷尾议论纷纷,你若是不识趣,在大家口沫星子满天飞的谈论颦儿时,大呼一声烟雨楼的春娘也很美艳,只怕非得被人青眼相看,然后被人淬一口吐沫,很是高雅地骂一句:‘俗不可耐’。

    炭盆里火光跃跃,将铜盆儿炙的通红,天气已经转冷了不少,就是穿着冬衣,靠着炭盆儿也多了几分彻骨的寒意。

    汴京的寒冬有一种干燥的寒气,沈傲有点不太习惯。

    他盘膝坐在火盆旁,随手捡起几本书百无聊赖地看着,而这期间,每隔一段时间,就有邃雅山房的小厮出去打探消息再回来向沈傲汇报,现在沈傲已经可以确认,他的炒作第一步总算是成功了。

    沈傲将手中的书重重放下,坐在一边昏昏欲睡的周恒惺忪地抬眼,看到沈傲胜券在握的样子,望了望窗外的天色,道:“表哥,到了什么时辰?”

    沈傲道:“快到正午了。”

    周恒伸了个懒腰,抱怨道:“大半夜的叫我去买布料,害得我跑了七八家店,不知拍了多少门,累死了,诗册卖出去了吗?表哥的计划如何?”

    沈傲呵呵笑着抿嘴不语;第一步已经成功,第二个大杀器该放出来了,不过,这大杀器太凶残,不知效果如何?

    恰巧吴三儿端着几样小菜进来,笑着道:“正午了,吃点饭菜吧。沈大哥,你吩咐的事我已经都预备好了,什么时候可以动手?”

    吴三儿的表情显得有些怪异,心里想着这个沈大哥,做事从不按常规出牌的!

    沈傲无心享用美食,拨弄着火盆儿里的木炭,随意地道:“跟京兆府的张捕头打好招呼了吗?”

    吴三儿点头笑道:“打好了,遵沈大哥的吩咐,叫人以沈大哥的名义传了话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好。”沈傲眉宇一簇,大义凛然地道:“这出戏唱好了,我保准颦儿红遍大江南北,下午是茶客最多的时候,就这个时间段开始吧。”

    吴三儿颇有些心虚地道:“我们这样做,会不会……会不会太过了些?”

    沈傲义正言辞地道:“太过?我的三儿,我们是生意人,做生意,讲的就是利润,有好处,就是刀山火海也要下,千万不能有妇人之仁。”

    吴三儿连忙道:“我的意思是说,这种事也会有人相信吗?”

    沈傲清朗地笑了起来,放下拨弄炭盆的杵子,起身道:“炒作,讲的就是真真假假,就是要夸张,狗咬人的事,谁有兴趣讨论?可若换成是人咬狗呢?越是离奇,就越能勾起大家的兴致。至于真假,就不是我们关心的事了,越是难分真假的事,争议就越多,争议越多,我们的炒作就越成功了。三儿,你学着点,往后很有用处的。”

    吴三儿终究还是信任沈傲的,点点头道:“沈大哥在这儿用点饭,我去嘱咐几句,叫大家不要露了马脚。”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内城寡妇坊不知是何时开始叫起的,若要追溯,只怕要说到百年之前,那个时候,这天下的还姓着柴,据说因为天下大乱,当时的汴州城四处征募军士,男子们都从了军,北征之后,寡妇坊竟没有一个男人回来,如此一来,凭空多出了无数寡妇,因而这条街的名字也一直沿用下来。

    这里属于内左一厢二十坊之一,内左一厢是汴京最繁华的所在,就在这儿不远,便有一座土地庙,寻常遇到节庆,是再热闹不过的。

    越是繁华的所在,泼皮和油子聚集的就越多,这些人游手好闲,总是伺机在这里寻一些外乡人哄骗;文人墨客也不少,临街的酒蟠、茶旗、还有那艳红色的灯笼高高悬起,只要腰间能有几十个钱,总是能寻到作乐的地方。

    只不过今曰,这熙熙攘攘的街道上,却是让出了一条道儿来,行人甘愿站到一边去,惊奇的看着那徐徐过来的一支队伍。

    噢,原来是有人过世了,你看,那三四个女儿家穿着孝服,披着麻衣,哭哭啼啼地扶着棺材几乎要昏死过去,路上遇到这种事,当真是晦气得很。

    不过等众人看得仔细了,都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。

    咦,竟是三口棺材?

    除了抬棺的脚夫之外,剩余的竟全是女眷,这倒是奇了,莫非是一夜之间,家里的男人都……竟连个送葬的男人都没了。

    寡妇坊里不知多少年没有出过这样的怪事了,只见为首的、哭得死去活来的老妪,已是下气不接下气,后头两个披麻戴孝的女儿家,倒是生得很别致,莫非这两个是老妪的儿媳?

    三口棺材,三个女人,其中两个年轻的寡妇哭得梨花满面,当真是听者伤心、闻者落泪,不过也有些全没心肝的东西,一心一意地只往那两个年轻的寡妇的姣好的身段上看,眉眼儿啧啧放光,好像是巴不得人家的男人死了似的。

    很快,许多人的疑问又来了,汴京城的坟场应在远郊,就算家里死了男人,也当是将这棺木赶紧的送到远郊下葬啊。

    入土为安的事可不是说耽误就耽误的,而往这里走,明明是通往二厢十六坊的路,那里也是内城繁华所在;莫非,她们要围着这汴京城绕一圈,再去安葬?

    这可真是奇了,死了男人又不是高中了状元,没听说过还要游街的,今曰真是开了眼界了!

    不过,倒真要看看她们到底要做什么!

    动了这个心思,许多人不由自主地尾随着那送葬的队伍走,哪一朝哪一代,闲人都是有的,有了热闹就有看热闹的人。

    这抬着棺材披麻戴孝的三个寡妇哭哭停停,声音都哑了,不一会功夫,便转出了寡妇坊,顷刻之间,尾随而来的人竟是越来越多,乍一看去,不知道人只怕还以为今曰又是赶庙会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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